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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二十年,成绩斐然。这是中央民政部和国家文物局正确领导、指导的结果;是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支持的结果;是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工作的结果,是广大会员同志关心、努力的结果。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一定要乘改革开放之风,紧跟大好形势,开阔思路,克服难关,

      团结奋进,踏踏实实地把学会的工作进一步做好。

      三点希望:
      一、大团结
      “团结就是力量”。中国文物学会二十年的历程告诉人们,团结是办好事情的前提。班子团结了,学会团结了,才能成其大事。我这一辈子讲大团结,在团结上我尝到了成功的滋味。我希望新的学会领导班子要团结,班子要团结全体会员,学会要团结社会各界,提高全民族的文物意识,宣传、贯彻好《文物保护法》为中国的文物事业的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二、遵章守法
      学会工作上有两个层面:一是大政方针,大政方针要听民政部社团管理部门的。民政部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代表国务院管理各级社团。所以,大政方针法律法规要听民政部社团管理部门的;另一个层面是业务主管单位,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文物局,在学会的业务开展调查研究时,要听国家文物局的。国家文物局也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在文物事业的发展上也是代表国务院的声音。重大业务问题、调研工作要请示国家文物局以获得正确的指导。

      所谓遵章守法就是遵纪守法,即不能替代政府职能,又要在业务上增强主观能动性,开拓进取,取得成绩。中国文物学会二十年的历程也是这样走过来的。在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对学会二十年来的工作成绩也做了肯定。

      三、拾遗补缺
      所谓拾遗补缺是指业务上的事情。在学会工作中要有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要结合全国的文物事业发展“拾遗补缺”。特别是中国在国际上逐步确定为市场经济国家以后,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格局也会逐步形成。2004年全国人大又出台了《行政许可法》。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家文物局也制订了行政许可范围。在行政许可范围之外的许多社会性的工作就要靠社会、社团来完成。这样学会也就找到了自己的社会定位。即,为政府部门拾遗补缺。在这个过程中,要坚持不能替代政府职能;不能超出法律法规的度。

      匆匆二十年,弹指一挥间,说不尽的往事,写不完的篇章,在纪念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的时候,我不由得想起了曾经为开创学会的很多离去的老同志尤其是第一任会长金紫光同志和陆定一、陈野苹、贾兰坡、萨空了、单士元、庄敏等等许多老领导老专家以及健在的郑思远、王定国会长,以及许许多多共同奋斗过的老朋友和广大会员同志们,没有他们的共同努力,学会不会有今天的。

      我今天已经退下来了,虽然学会还要我继续在尽一点绵薄之力,但毕竟已年逾八十,从小罗、老罗到被称之为罗老了。长江后浪推前浪,请允许我在这里并代表已离去和还健在的学会老同仁,寄语新一届同仁们:继续团结奋进。奉赠十六字:
      团结为重,友情为重
      遵章守法,大展宏图

      在这里还要顺带提一下,学会二十年大事记(摘要)和学会二十年历程的资料是张晓雨同志归纳整理的,由于记事太多,总要取舍,挂一漏万之处,不足之处敬请学会同仁和会员谅解。

      谢谢各位同仁,谢谢各界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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